免去:
德吉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赵宇彦的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次旦央宗的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达珍的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仓啦的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任命:
赵宇彦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;
索娜吉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;
扎西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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